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政府冀市民就「非强制性央积金」踊跃发表意见

2014-05-28

为期60日的《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公众谘询将于613日结束,社保基金期望市民多对谘询文本发表意见。 

为落实双层式社会保障制度,特区政府年来积极推进有关工作,第一层社会保障制度已于2011年起实施,而第二层中央公积金制度,首先以非强制形式推行,有关《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谘询文本主要内容包括:公积金个人帐户由政府管理帐户、供款帐户及保留帐户三部分组成,设有共同及个人两种供款计划,共同供款计划以基本工资5%为最低供款比率,而雇员在转职或离职时将可获雇主供款部分的累计款项(方案一建议设立权益归属比例;方案二建议雇主供款部分作为解雇赔偿的抵扣),累算权益具可携性(对每位帐户拥有人可同时持有的保留帐户数目,方案一建议不设限制;方案二建议不多于三个),符合法律规定的帐户拥有人可申请提取款项(方案一建议每年可全部或部分提款;方案二建议以年金方式发放)。 

为方便公众了解建议方案内容,社保基金于辖下服务点、政府资讯中心及各公共图书馆备有谘询文本及文本摘要(中葡文版本)以供索阅;相关资料亦可于专题网页www.fss.gov.mo/cpf查阅。 

有关公众谘询将于613日结束,社保基金期望市民积极参与发表意见。公众可透过电话留言热线85997488、传真85997677、电邮cpf@fss.gov.mo及网页www.fss.gov.mo/cpf等途径发表意见,亦可将书面意见邮寄或递交至澳门马忌士街2-6号社保基金总部(封面注明《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公众谘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