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第二层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目的是加强本澳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以及对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作出补足,相关的第7/2017号《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法律已于2017年5月31日获立法会全体大会细则性通过,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供款计算基础上、下限与“雇员的最低工资”挂钩,现时为每月6,656澳门元。在挂钩机制下,公积金共同计划及公积金个人计划的上、下限分别如下:
公积金共同计划 | |
供款计算基础上限 | 33,280澳门元 |
供款计算基础下限 | 7,007澳门元 |
公积金个人计划 | |
每月供款金额上限 | 3,300澳门元 |
每月供款金额下限 | 500澳门元 |
• 过渡规定
第14/2012号法律《公积金个人帐户》于2018年1月1日被废止,并自动产生以下效果:
1. 公积金个人帐户转换为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
2. 公积金个人帐户拥有人成为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拥有人;
3. 公积金个人帐户的结余转入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拥有人的政府管理子帐户内;

4. 公积金个人帐户的鼓励性基本款项的发放,视为向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作出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