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简介

第7/2017号法律《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简称“非强制央积金”),及第33/2017号行政法规《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补充规定》于2018年1月1日生效,是双层式社会保障制度的第二层,旨在加强本澳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以及对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作出补足。

非强制央积金分为分配制度供款制度。分配制度是特区政府在财政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允许下,向合资格的本澳居民作出鼓励性基本款项和预算盈余特别分配,由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而供款制度是制度的核心部分,形式是通过雇主及雇员共同供款,或居民以个人供款,并由合资格的基金管理实体管理,透过投资退休基金,为本澳居民养老生活提供更充裕的准备。一般情况下,年满65岁的帐户拥有人方可申请提取其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内的款项。

更新日期: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