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四月起銀行代收僱員任職情況無變動的強制供款及外聘費

2012-03-27

社會保障基金表示自四月起,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下的社保強制性制度供款及外地僱員聘用費,可於六間指定銀行繳交。另外,連續一年未有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人士,將不再收到社保寄發的季度供款憑單。

四月份是今年第一季度供款月,僱主必須在四月份內為其本地僱員繳納強制性制度供款,如有聘用外地僱員,則須同時繳納外僱聘用費。為使僱主更方便快捷地繳納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下的強制性制度供款及外地僱員聘用費,社會保障基金與六間指定銀行達成協議,自四月起,僱主除可前往社會保障基金總部或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社保服務專區繳納有關費用外,更可到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商業銀行、大豐銀行、澳門華人銀行及澳門國際銀行,以現金、本行支票/本票(抬頭為“社會保障基金”)、或透過本行帳戶轉帳進行繳納,有關支付以澳門幣計算。新樣式的強制性制度供款相關表格亦於本季度開始使用,社會保障基金提醒僱主必須注意有關填寫方法。

另外,任意性制度供款人士亦須於四月份內繳納供款,除上述地點外,還可前往民署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或透過八間指定銀行的櫃枱、自動轉帳服務、網上理財或中銀e道自助服務機繳納供款。

為響應環保並減少用紙,社保基金將停止向連續一年未有進行任意性制供款人士寄發供款憑單,並即日起陸續向上述約11,000名人士寄發通知書。有關人士日後如欲重新繳納供款,可親臨或委託他人攜同本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或影印本,到社保基金總部或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保服務專區領取有關供款憑單。

市民如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 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