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此 : 主頁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 帳戶擁有人死亡 帳戶擁有人死亡 1. 個人帳戶僅在其擁有人死亡且帳戶無結餘時,方予取消; 2. 個人帳戶的最後結餘計入帳戶擁有人遺產內;由其待分割財產管理人或合法遺產繼承人透過申請提取帳戶內的款項; 3. 自本基金知悉帳戶擁有人死亡之日起計滿五年後,如繼承人不領取有關個人帳戶的最後結餘,本基金將通知基金實體取消該帳戶擁有人的供款子帳戶和保留子帳戶,而有關款項則轉入相關的政府管理子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