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此 : 主頁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 行政手續指南 行政手續指南 聲明異議及款項提取 公積金計劃 款項的轉移 聲明異議及款項提取 公積金計劃 款項的轉移 非強制央積金的聲明異議 就讀由當地主管當局認可的高等教育課程 住院 年滿六十五歲且住所在內地 未滿六十五歲但基於健康原因,尤其因須接受非住院護理、姑息治療、康復服務或須家人照顧而常居內地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為在社會保障基金註冊的僱主提供工作 負擔住所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配偶、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而在澳門以外地方工作 公務、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服務而擔任職務或履行其他公務 基於人道或其他適當說明的理由 非強制央積金的提款申請 年滿六十五歲或以上的帳戶擁有人 未滿六十五歲的帳戶擁有人,因本人的嚴重傷病而需負擔龐大的醫療開支 年滿六十歲且沒有從事有報酬活動的帳戶擁有人 未滿六十五歲的帳戶擁有人,基於人道或其他具適當說明的理由 未滿六十五歲的帳戶擁有人,因配偶、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嚴重傷病而需負擔龐大的醫療開支 未滿六十五歲的帳戶擁有人,正收取社會保障基金殘疾金且已收取超過一年 未滿六十五歲的帳戶擁有人,正收取社會工作局特別殘疾津貼 帳戶擁有人死亡(繼承人提取) 更改個人資料 更改個人資料 公積金共同計劃 基金管理實體首次登記投放項目 基金管理實體新增投放項目 基金管理實體更改資料 僱主首次設立公積金共同計劃 僱主新增公積金共同計劃 僱主修改公積金共同計劃資料 僱主轉換基金管理實體 央積金僱主帳戶查詢 公積金個人計劃 設立公積金個人計劃 非強制央積金款項的轉移 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出 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