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殘疾金受益人就業計劃

為響應《澳門特別行政區2016年至2025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的政策方向,積極推動鼓勵殘疾人士就業措施,藉以幫助殘疾人士建立自信和提升投入勞動市場的意願,促進殘疾人士的社會參與、經濟融合與生活質素。 

透過建立對殘疾金受益人試工寬限措施和對短期試工的個案設立迅速返回機制,向試工後仍未能正式投入勞動市場且沒有超出試工期限規定的受益人,繼續發放殘疾金。而當受益人的試工期限屆滿,被視為正式投入勞動市場後,才會終止向其發放殘疾金

由2018年1月1日起開始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