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65至74岁长者今起可申领公积金个人帐户款项

2014-09-01

本年度公积金个人帐户第二阶段提取款项申请现已展开,被列入名单的65岁至74岁长者即日起可向社保递交申请表,获批的有关款项最快将于11月18日过户。

社会保障基金上月起按年龄层分阶段接受合资格公积金个人帐户拥有人进行提款申请,截至目前共收到接近2 万份申请表,其中已递交申请的75岁或以上长者、领取社保残疾金超过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别残疾津贴的人士,将于10月21日透过银行转帐收到有关款项。

被列入本年名单的65岁至74岁长者由今天起一周内会收到由社保基金寄发的提款申请表,他们可由本月起将填妥的申请表交回社保基金总部、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及就业专区)、民署辖下两个市民服务中心或社工局辖下的五个社会工作中心(表一),或透过设于社保、社工局总部及辖下对外服务地点、民署辖下指定对外服务地点、财政局大楼及氹仔分站、退休基金会、山顶医院大堂及7个卫生中心、关闸及外港码头出入境口岸以及中华广场地下等30个地点的自助服务机办理申请手续(表二),有关款项最快将于11月18日过户。

市民如想查询公积金个人帐户2014年预算盈余特别分配名单或了解有关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页www.fss.gov.mo/zh-hans/eservice/r1-2014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

附件:自助服务机及亲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