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75岁或以上长者公积金个人帐户款项明过户

2013-10-21

社会保障基金表示,截至近日共收到40,562份公积金个人帐户提款申请,当中18,872份由75岁或以上长者、领取社保残疾金超过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别残疾津贴的人士所递交的申请已获审批,有关款项将于明日(22日)过户,社保基金已陆续向上述人士寄发通知书。

按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提款资格的个人帐户拥有人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款项,今年社会保障基金按年龄层分阶段接受申请。截至10月17日,首阶段75岁或以上长者、领取社保残疾金超过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别残疾津贴的人士所递交的申请大部份已完成审批,有关款项将于明日(22日)转入18,872名合资格申请人填报的银行帐户内。

至于其余由于未填妥申请表或需补交文件而未完成审批的个案,社保将尽快处理。而在第二阶段已递交申请的65岁至74岁长者,有关款项最快将于11月19日过户。

社会工作局辖下的五个社会工作中心将由11月1日起停止接受交表,合资格的公积金个人帐户拥有人如欲递交申请,可前往社保基金总部、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及就业专区)、民署辖下的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或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或者透过自助服务机办理申请手续。

另外,根据第14/2012号法律第十二条,预算盈余特别分配的拨款时效为三年,凡有需要就2010年度款项(时称“中央储蓄制度拨款”)作声明异议的人士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提出,逾期者不予受理。

市民如想查询有关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页www.fss.gov.mo、致电24小时语音热线28230230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