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社保公積金婆仔屋臨時櫃台17日起停止運作

2012-10-17

社會保障基金表示,截至本月15日共收到23,679份公積金個人帳戶(前為中央儲蓄制度)提取款項申請,而社保設於婆仔屋供辦理有關申請的臨時櫃台今起停止運作,市民可繼續利用80多個服務點及自助服務機辦理提款申請。

2012年撥款確定名單自上月25日公佈後,截至10月15日社保基金共收到23,679份提取款項申請,約佔合資格申請者的六成,大部份申請者為65歲或以上人士,社保基金已加派人手處理申請,如申請獲批准,款項將於11月下旬轉入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所提供的銀行帳戶內,社保將會發信通知有關款項的轉入日期。按相關法律規定,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每年可自公積金個人帳戶中提取款項一次,一般情況下,提出申請後翌月可收到款項。

另外,社保基金設於婆仔屋供辦理提款申請的臨時櫃枱17日起停止運作,市民其後可續到社會保障基金總部、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及就業專區)或利用其他80多個服務點,包括民政總署轄下中區或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街總、工聯、婦聯、明愛、中總、僑總、退休、退役及領取撫恤金人士協會進行查詢及辦理相關服務及手續。合資格人士亦可利用8部自助服務機進行提取款項申請。

社保基金提醒市民,《公積金個人帳戶》法律經已生效,市民倘屬以下情況,可向社會保障基金提出提取款項申請:

一、年滿65歲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

二、未滿65歲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處於下列任一情況:

  1. 因本人或其配偶、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嚴重傷病而需負擔龐大的醫療開支;
  2. 正收取社會保障基金殘疾金,且已收取超過一年;
  3. 正收取社會工作局特別殘疾津貼(即被評為重度或極重度殘疾者並正收取社工局發放的特別殘疾津貼)。

市民如欲查詢有關公積金個人帳戶的資訊,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8523333或瀏覽社會保障基金網頁www.fs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