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社保在生证明婆仔屋临时柜台24日起停止运作

2014-01-23

凡领取社保养老金或残疾金的受益人均须于每年一月份办理在生证明,截至本月22日,社会保障基金共录得六万七千人次完成办理,佔总人数超过九成。而婆仔屋的有关临时服务柜台将由24日起停止运作,市民月底前可亲临社保基金总部或其余6个服务地点,或者利用自助服务机办理在生证明。

养老金及残疾金受益人由1月24日起可携同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亲临以下地点办理在生证明(详见附件一):

  • 社会保障基金总部;
  • 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社会工作局辖下青洲区社会工作中心、花地玛堂区社会工作中心、圣安多尼堂及望德堂区社会工作中心、风顺堂及大堂区社会工作中心、氹仔及路环区社会工作中心。

受益人亦可携同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使用设在全澳共30个地点的自助服务机(详见附件二)办理:

  • 社会保障基金总部及皇朝区中土办事处;
  • 社会工作局总部、辖下5个社会工作中心、復康服务综合评估中心及健康生活教育中心;
  • 退休基金会;
  • 财政局大楼及财政局氹仔分站;
  • 民政总署辖下3个活动中心及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仁伯爵综合医院大堂及7个卫生中心;
  • 关闸及外港码头两个出入境口岸;
  • 中华广场地下大堂。

如受益人有意愿由明年起接受在生证明短讯提示,可在一月份内亲临有关办理地点填表登记,亦可选择稍后在社保基金各服务点进行登记。

市民如欲查询有关办理2014年度在生证明的讯息,可在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或浏览社会保障基金网页www.fss.gov.mo/zh-hans/sites/vida/id/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