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發放2024年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的其中一個要件為於2024年1月1日仍然健在,根據第7/2017號法律第四條、第四十條及《行政程序法典》第八十五至八十八條的規定,為核實 閣下的分配款項資格,請向社會保障基金提出聲明異議。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本人親臨:
a) 填妥並簽署聲明異議表格 (RP-01);(填表樣本)
b) 出示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
2. 他人代交:
a) 帳戶擁有人填妥並簽署聲明異議表格(RP-01);(填表樣本)
b) 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c) 確認健在的文件正本,例如:醫療證明、安老院舍發出的證明、內地居委會證明等(請注意證明書必須是於2024年內發出,文件上需顯示帳戶擁有人的姓名、澳門居民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或倘有的就診日期)。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1.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查詢申請進度:可前往服務點或致電(853)2853 285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