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发放2024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的其中一个要件为于2024年1月1日仍然健在,根据第7/2017号法律第四条、第四十条及《行政程序法典》第八十五至八十八条的规定,为核实 阁下的分配款项资格,请向社会保障基金提出声明异议。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本人亲临:
a) 填妥并签署声明异议表格 (RP-01);(填表样本)
b) 出示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
2. 他人代交:
a) 帐户拥有人填妥并签署声明异议表格(RP-01);(填表样本)
b) 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c) 确认健在的文件正本,例如:医疗证明、安老院舍发出的证明、内地居委会证明等(请注意证明书必须是于2024年内发出,文件上需显示帐户拥有人的姓名、澳门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或倘有的就诊日期)。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查询申请进度:可前往服务点或致电(853)2853 285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