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发放2024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的其中一个要件为于2024年1月1日仍然健在,根据第7/2017号法律第四条、第四十条及《行政程序法典》第八十五至八十八条的规定,为核实 阁下的分配款项资格,请向社会保障基金提出健在声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本人亲临:
a) 填妥并签署声请书 (RP-16);(填表样本)
b) 出示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及提交身份证副本。
2. 他人代交:
a) 声请人填妥并签署声请书(RP-16);(填表样本)
b) 声请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c) 确认健在的文件(如到前台可提交副本,须出示正本核对;邮寄方式必须提交正本),例如:医疗证明、安老院舍发出的证明、内地居委会证明等(请注意证明文件必须是于发放款项当年内发出,文件上需显示与声请人澳门居民身份证一致的姓名、澳门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或倘有的就诊日期。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慕拉士大马路222号地下E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查询申请进度:可前往服务点或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