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供款證明書之申請
- 網上服務:
申請人可透過“一戶通”帳戶登入社保基金網站電子服務平台辦理。 - 自助服務機:
申請人可憑智能澳門居民身份證,透過自助服務機辦理。 - 申請人可親臨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至社保基金各服務點辦理:
- 受益人供款證明書申請表(FSS/DC-13(I))(填表樣本);(可於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索取或於社保基金網頁下載)
- 出示申請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如由他人代交,則可出示申請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郵寄:
申請人可郵寄上述文件至社保基金辦理。 - 社保基金各服務點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四,09:00至13:00,14:30至17:45
星期五,09:00至13:00,14:30至17:30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至18:00(中午照常辦公)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至18:00(中午照常辦公) - 自助服務機
設置地點及開放時間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dsi.gov.mo/eservice/zh/muti-kiosk-service.jsp - 出示申請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
- 申請時所獲發的收條;
服務簡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已在社會保障基金登錄的受益人。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社會保障基金 – 供款事務處
服務辦理地點:詳細地址
查詢電話:2853 2850
24小時語音熱線:2823 8238
傳真:2853 2840
網上查詢受益人編號:https://www.fss.gov.mo/zh-hant/eservice/s1s
透過登入〝一戶通〞帳戶於社保網頁查詢社保制度供款:https://eservice2.fss.gov.mo/Web
受益人供款證明書之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費用
於領取證明書時同時繳付印花稅款。(供款證明書首頁為15澳門元印花稅,每張續頁為5澳門元印花稅)。– 支付方式
審批所需時間
由遞交申請表及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計,3個工作日完成。(服務承諾)備註/申請須知
供款證明書由可領取日起計保存6個月,逾期不取,是次申請將被取消。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申請人可親臨或委託他人前往申請表上所選擇的地點領取。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