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非强制央积金的声明异议

服务简介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不被列入分配款项名单的帐户拥有人可向社会保障基金提出声明异议。帐户拥有人于相关曆年内因下列原因而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期间,亦视为身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时间,帐户拥有人必须自行提供充分证明:

  1. 就读由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高等教育课程;
  2. 住院;
  3. 年满六十五岁且住所在内地;
  4. 未年满六十五岁但基于健康原因,尤其因须接受非住院护理、姑息治疗、康復服务或须家人照顾而常居内地;
  5.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为在社会保障基金注册的雇主提供工作;
  6. 负担住所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配偶、任一亲等的直系血亲或姻亲的主要生活费而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工作;
  7. 公务、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服务而担任职务或履行其他公务;
  8. 基于人道或其他适当说明的理由。

服务结果

帐户拥有人递交声明异议,经本基金分析及处理后,倘符合分配款项的资格会被列入款项分配名单。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及单位:社会保障基金 – 公积金综合事务处

服务办理地点: 详细地址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就读由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高等教育课程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提出获得2024年度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7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网上平台办理;
  2. 如有需要,账户拥有人亦可亲身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表格可于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保基金网页下载:
    1. 声明异议(RP)(填表样本)
    2. 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3. 2024年由校方发出或网上印制的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的成绩单或在学证明(在学证明范本),成绩单或在学证明必须载有学校名称、账户拥有人姓名(须与身份证一致)、学生证编号、在学时段、学科/学系名称(须为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高等教育课程)。不接受学生证或学费单。(如在2023年1月至12月内完成课程,请提交相关的毕业证书影印本。)

*如帐户拥有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的帐户拥有人声明异议手续
*如帐户拥有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声明异议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4.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视乎个案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对2024年度的分配款项名单提出声明异议,须递交2023年期间的证明文件。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1. 可前往服务点、浏览社会保障基金网页或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2. 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中的“我的办事“。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1. 公函
  2. 倘使用“一户通”办理,会收到由“一户通”发出的提示信息。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住院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提出获得2024年度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7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账户拥有人可亲身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表格可于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保基金网页下载:

  1. 声明异议(RP)(填表样本)
  2. 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3. 由当地医院发出2023年的住院证明,须注明患者姓名、住院时段,并有医院盖章及签发日期(住院证明范本)

*如帐户拥有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的帐户拥有人声明异议手续
*如帐户拥有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声明异议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4.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视乎个案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对2024年度的分配款项名单提出声明异议,须递交2023年期间的证明文件。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前往服务点、浏览社会保障基金网页或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公函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年满六十五岁且住所在内地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提出获得2024年度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7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网上平台办理;
  2. 如有需要,账户拥有人亦可亲身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表格可于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保基金网页下载:
    1. 声明异议(RP-02)(填表样本)
    2. 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3. 居内地证明文件,可选择递交:
      • 由内地民政部门、居委会、村委会或院舍发出的居住证明正本,须使用机构信笺 (内容包括:签发机构的全名、地址及电话、帐户拥有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居内地的时段及内地住址,并有机构盖章及签发日期)(居住证明范本);或
      • 填写声明异议(RP-02)中的居内地声明,须提供两名18岁或以上澳门居民作证人(证人必须签署作证),并提交证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如帐户拥有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的帐户拥有人声明异议手续
*如帐户拥有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声明异议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4.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声明人交齐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计,25个工作日内回复审批结果。(服务承诺)

备注:

  1. 倘因个案特殊而未能按时完成,则在递交申请表的翌日起计15个工作日内通知声明人。
  2. 线下申请:以公函通知结果;线上申请:以一户通推送或公函通知结果。

备注/申请须知

对2024年度的分配款项名单提出声明异议,须递交2023年期间的证明文件。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1. 可前往服务点、浏览社会保障基金网页或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2. 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中的“我的办事“。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1. 公函
  2. 倘使用“一户通”办理,会收到由“一户通”发出的提示信息。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未满六十五岁但基于健康原因,尤其因须接受非住院护理、姑息治疗、康復服务或须家人照顾而常居内地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提出获得2024年度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7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账户拥有人可亲身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表格可于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保基金网页下载:

  1. 声明异议(RP)(填表样本)
  2. 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3. 填写声明书(C/5)(填表样本),详述患者在内地生活、接受治疗的情况,以及由谁人照顾等资料;
  4. 由内地医院发出2023年的患病证明及需接受何种治疗的医院证明,须注明患者姓名、患病名称、患病时段(年/月/日)以及疾病的严重程度(需注明该疾病对患者是否构成行动不便或须家人照顾)(患病证明范本)
  5. 由内地民政部门、居委会、村委会或院舍发出的居住证明正本,须使用机构信笺 (内容包括:签发机构的全名、地址及电话、帐户拥有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居内地的时段及内地住址,并有机构盖章及签发日期)(居住证明范本);如无法提供居住证明,须提供两名18岁或以上澳门居民作证人(证人必须签署作证),并提交证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如帐户拥有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的帐户拥有人声明异议手续
*如帐户拥有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声明异议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4.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视乎个案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对2024年度的分配款项名单提出声明异议,须递交2023年期间的证明文件。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前往服务点、浏览社会保障基金网页或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公函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为在社会保障基金注册的雇主提供工作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提出获得2024年度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7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账户拥有人可亲身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表格可于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保基金网页下载:

  1. 声明异议(RP)(填表样本)
  2. 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3. 由雇主或负责人填写的声明书(C/3)(填表样本)
  4. 外地雇主2023年期间营运证明,如:营业税单、年度报告,须由当地政府发出或具政府盖章;
  5. 本地雇主与外地雇主2023年期间的关系证明影印本。倘属相同个人企业主或有相同的股东的情况,则必须提交具有个人企业主或全体股东姓名的商业登记;
  6. 帐户拥有人于2023年在外地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影印本及发薪纪录影印本。

*如帐户拥有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的帐户拥有人声明异议手续
*如帐户拥有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声明异议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4.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视乎个案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对2024年度的分配款项名单提出声明异议,须递交2023年期间的证明文件。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前往服务点、浏览社会保障基金网页或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公函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负担住所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配偶、任一亲等的直系血亲或姻亲的主要生活费而在澳门以外地方工作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提出获得2024年度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7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网上平台办理;
  2. 如有需要,账户拥有人亦可亲身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表格可于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保基金网页下载:
    1. 声明异议(RP)(填表样本)
    2. 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3. 填写声明书(C/6)(填表样本)
    4. 被负担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及与帐户拥有人的关係证明影印本;
    5. 负担主要生活费用的证明文件(如2023年的汇款单,单据须显示帐户拥有人及被负担人的姓名),如无法提供证明文件,须提供两名18岁或以上澳门居民作证人(证人必须签署作证),并提交证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6. 帐户拥有人的工作证明:
      1. 属受雇工作者,须由当地雇主发出,并注明帐户拥有人的身份资料、任职时段及职位、公司名称及地址(工作证明范本)
      2. 属自营者或自雇人士,须提供2023年期间营业执照及营运证明,如:营业税单、年度报告,须由当地政府发出或具政府盖章(倘企业属有限公司的情况,须同时提交2023年期间具股东身份的证明文件);
    7. 如被负担的子女在澳门读书,须提供2023年1月至12月的成绩单或在学证明;
    8. 如被负担的子女在外地升读高中或大学,除提供子女2023年1月至12月的成绩单或在学证明(在学证明范本)影印本外,亦须提供子女在澳初中及高中成绩单或毕业证书影印本;如被负担人在外地住院,请提交相关住院证明(住院证明范本)

*如帐户拥有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的帐户拥有人声明异议手续
*如帐户拥有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声明异议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4.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视乎个案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对2024年度的分配款项名单提出声明异议,须递交2023年期间的证明文件。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1. 可前往服务点、浏览社会保障基金网页或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2. 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中的“我的办事“。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1. 公函
  2. 倘使用“一户通”办理,会收到由“一户通”发出的提示信息。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公务、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服务而担任职务或履行其他公务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提出获得2024年度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7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账户拥有人可亲身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表格可于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保基金网页下载:

  1. 声明异议(RP)(填表样本)
  2. 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3. 填写声明书(C/8)填表样本),并提交 2023年在外担任职务或履行公务的相关证明文件(工作证明范本)

*如帐户拥有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的帐户拥有人声明异议手续
*如帐户拥有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声明异议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4.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视乎个案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对2024年度的分配款项名单提出声明异议,须递交2023年期间的证明文件。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前往服务点、浏览社会保障基金网页或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公函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基于人道或其他适当说明的理由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提出获得2024年度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7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账户拥有人可亲身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表格可于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保基金网页下载:

  1. 声明异议(RP)(填表样本)
  2. 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3. 填写声明书(C/7)(填表样本),详述 2023年内身处澳门不足 183日的原因,须说明因有关原因身处外地前12个月是否常居澳门的情况,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工作证明范本 / 患病证明范本)
    注:如属于2023年3月1日或之后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生活的情况,则填写声明书(C/7-A)(填表样本),并提交声明书内所列的证明文件。

*如帐户拥有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的帐户拥有人声明异议手续
*如帐户拥有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声明异议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4.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视乎个案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对2024年度的分配款项名单提出声明异议,须递交2023年期间的证明文件。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前往服务点、浏览社会保障基金网页或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公函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