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養老金及殘疾金調升差額今轉帳入戶

2013-04-12

按照上月刊登的第4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社會保障制度養老金及殘疾金已調升至每月澳門幣3,000元、社會救濟金則調升至每月澳門幣1,965元,效力追溯至今年1月1日。社會保障基金表示,首季給付差額今(12日)隨第二季給付一併轉帳至有關受益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內。

領取全份養老金或殘疾金受益人,會收到4月至6月的養老金或殘疾金澳門幣9,000元及差額(1月至3月及額外給付)澳門幣4,000元,合共澳門幣13,000元。領取社會救濟金的受益人,將會收到4月至6月的社會救濟金澳門幣5,895元及差額(1月至3月及額外給付)澳門幣2,620元,合共澳門幣8,515元。

提前獲發養老金的受益人,須按申請時年齡對應的百分比領取養老金,而有關百分比維持到80歲。例如:一名符合供款和居澳滿7年等條件、年齡是60歲(對應百分比是75%)的長者,按現時養老金上限調升至3,000元計算,其提前獲發養老金金額是3,000元的75%,即2,250元,增幅為50%。提前獲發養老金的受益人其1月至3月及額外給付的調升差額及4月至6月的養老金同樣於今日轉帳入戶。

經補扣供款加入新社會保障制度而領取養老金的受益人,依照法律規定,因實際供款月數未達法定上限(360個月),其獲發的養老金金額按供款月數比例計算,如選擇提前獲發養老金,金額會再按申請時年齡對應的百分比折算。養老金金額上限調升後,有關受益人領取的養老金金額同樣增加50%,他們亦會收到1月至3月及額外給付的調升差額。另外,如上述受益人仍繼續進行供款,社保基金於4月會按受益人截至2012年12月所累計的總供款月數,調整其獲發的養老金金額。

市民如有查詢,歡迎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或瀏覽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