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养老金及残疾金调升差额今转帐入户

2013-04-12

按照上月刊登的第47/2013号行政长官批示,社会保障制度养老金及残疾金已调升至每月澳门币3,000元、社会救济金则调升至每月澳门币1,965元,效力追溯至今年1月1日。社会保障基金表示,首季给付差额今(12日)随第二季给付一併转帐至有关受益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内。

领取全份养老金或残疾金受益人,会收到4月至6月的养老金或残疾金澳门币9,000元及差额(1月至3月及额外给付)澳门币4,000元,合共澳门币13,000元。领取社会救济金的受益人,将会收到4月至6月的社会救济金澳门币5,895元及差额(1月至3月及额外给付)澳门币2,620元,合共澳门币8,515元。

提前获发养老金的受益人,须按申请时年龄对应的百分比领取养老金,而有关百分比维持到80岁。例如:一名符合供款和居澳满7年等条件、年龄是60岁(对应百分比是75%)的长者,按现时养老金上限调升至3,000元计算,其提前获发养老金金额是3,000元的75%,即2,250元,增幅为50%。提前获发养老金的受益人其1月至3月及额外给付的调升差额及4月至6月的养老金同样于今日转帐入户。

经补扣供款加入新社会保障制度而领取养老金的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因实际供款月数未达法定上限(360个月),其获发的养老金金额按供款月数比例计算,如选择提前获发养老金,金额会再按申请时年龄对应的百分比折算。养老金金额上限调升后,有关受益人领取的养老金金额同样增加50%,他们亦会收到1月至3月及额外给付的调升差额。另外,如上述受益人仍继续进行供款,社保基金于4月会按受益人截至2012年12月所累计的总供款月数,调整其获发的养老金金额。

市民如有查询,欢迎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或浏览社保基金网页www.fs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