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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社保給付調整機制 提升靈敏度獲社協共識
2026-07-21

社會保障基金今(21)日向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全體大會引介社會保障制度給付恆常調整機制(下稱“調整機制”)優化建議方案,獲社協勞資雙方代表一致共識。方案建議,將調整機制的啟動標準(累積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率)下調至2%;設立彈性處理程序,以養老金的調整間隔不超過3年為目標。社保基金相信,優化建議能提升調整機制應對物價波動的靈敏度,使養老金等給付的調整可更貼合民生需求。

為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平衡制度的可持續性與居民對社保給付的合理訴求,社保基金2025年委託澳門大學就優化調整機制進行《養老金的調整機制與最低維生指數掛鈎可行性研究報告》(下稱“研究報告”)專題研究。研究報告經文獻分析、持份者訪談及精算評估後提出優化建議。

研究報告指出,現行機制中採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作爲牽引性指標,具備足夠代表性、合理性及參考性,能夠反映包括長者在内的全社會的購買力變化,因此宜繼續沿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作指標參數。此外,為提升調整機制應對物價波動的靈敏度,研究報告經結合澳門近年平均通脹變化的實際情況,建議將調整機制的啟動標準由目前累積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率3%下調至2%;同時為免通脹長期平緩增長而令調整機制停滯,將以養老金調整間隔不超過3年為目標,建立彈性處理程序,即距離上一次養老金調整3年內累積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率仍未達到啟動標準2%時,社保基金仍可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的實際發展情況、居民訴求及社保基金財政承擔能力等,從而評估養老金的調整幅度。

社保基金將按報告建議,密切關注物價變動和社會發展等情況,並遵循養老金加敬老金不低於最低維生指數的基本養老保障水平,定期檢視社保給付水平。當符合調整機制所訂的條件時,社保基金會擬定方案,並向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聽取意見,最後提出社保給付調整建議。

至於全額養老金金額與最低維生指數掛鈎的可行性,經研究報告的精算評估結果顯示,倘兩者掛鈎必定加速消耗社保基金財政,削弱制度的可持續發展。上述報告摘要已上載至社保基金網頁供居民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