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三成僱主未繳供款 社保提醒僱主與居民儘早繳交

2021-01-25

一月份為社會保障制度2020年第四季度供款月,截至2021年1月24日,仍約有8,000名僱主尚未為僱員繳納強制性制度供款,約佔整體需繳供款僱主三成。社會保障基金提醒,臨近月底預料服務點的人流將會增加,呼籲僱主儘早繳款及採用電子化渠道,如需親臨,亦建議使用預約服務。

社保基金呼籲所有僱主儘快為其本地長工僱員繳納供款,如有聘用外地僱員,則須同時繳納外地僱員聘用費。使用電子申報服務且在指定期限內進行僱員任職情況申報的僱主,可使用9間指定銀行(包括: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澳門商業銀行、大豐銀行、大西洋銀行、華僑永亨銀行、澳門華人銀行、澳門國際銀行及滙業銀行)的自動轉帳、網上銀行、自動櫃員機或中銀e道等電子渠道繳納相關供款及外聘費,其他僱主如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亦可於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或9間指定銀行櫃枱繳納有關供款。

而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可憑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經貼有社保標籤的自助服務機、上述9間指定銀行櫃台、自動轉帳、網上銀行、中銀e道、市政署轄下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或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繳納供款。

按法律規定,僱主倘逾期繳款,須支付遲延利息及罰款。至於任意性制度受益人,逾期繳納供款者,除非在法定期限屆滿後兩個月內,加上遲延利息進行繳納,否則欠交的供款不得補交。為減省時間,社保基金呼籲僱主及居民多採用電子化渠道繳納供款或使用預約服務。

居民如欲了解更多相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查詢。

 

附件:

繳納社保強制性制度/任意性制度供款及外地僱員聘用費地點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