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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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體系的狹意與廣義,與市民的關係一

出稿日期 : 2013-02-28

        當我們談及社會保障,通常會涉及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和社會保險,而四者關系和定義在不同地方卻有所不同,所以本文和續稿可能會與一些學者和地方定義有所不同,敬請讀者注意。

        先談談社會福利的定義,較為形象化的例子可能是一些社會福利國家(Social Welfare State),一般是指部分西歐及北歐國家,這些國家較為看重整體社會福利(Social Welfare),卻較為看輕市場效率(Market Efficiency),其貧富差距較小,社會保障體系較完善和全面,當地國民在人生中需面對的各種風險(如生、老、病、死)亦會較低。社會保障通常被看作具有社會福利的特徵,但不能忽視的是這些社會福利國家對制度的干預會較多,亦會用較高的稅率來支持制度運作。從現實角度來看,社會保障是社會福利的基礎和起點;社會福利則是社會保障的目標和歸宿。不同地區對社會保障的表現形式不一,但是社會保障基本包括醫療體系、教育體系、退休體系、公共房屋體系、針對弱勢社群的社會救助措施,因此廣義的社會保障體系包含了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

        社會救助是針對弱勢群體而作出援助,社會救助的資金來源多為政府的財政收入(如稅收),所以一般會設有審查制度,以期公帑用得其所,例如澳門的經濟援助制度或香港的綜合援助制度。

        社會保險性質則與私人運作的保險性質類似,受益人在一定年期中承擔供款的義務,再於特定時間或因特定事件收取給付。社會保障基金執行的社會保障制度的運作以社會保險為原則,但由於歷史因素,加上近年特區政府不斷向社保基金注資,以讓制度得以持續運作,均讓社會錯覺本澳社保制度已變成社會救助,因此,特區政府近年展開對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時,亦多次提出應該讓制度回歸社會保險原則。社會保險制度中的福利支出水平,應由相關財政來源(包括勞資雙方或勞資政三方供款)作整體考慮,因此較理想的社會保險是其相關收入可以長期應付其福利支出,社會保障制度的存續,不應忽略供款人(或受益人)權利與義務間的平衡,社會保障開支如只靠政府支撐,將會是極其沉重的負擔,對居民養老生活及社會整體發展均會造成影響。另外應注意的是,與一般保險產品相比,不少社會保險忽略了供款人和受益人的一致性,由於社會保險具有共濟性及財富再分配的功能,尤其是部份國家或地區實施的社會保障制度,如供款與薪酬掛鈎,加上時間及通脹等因素,長期供款或供款較多的人,未必能享受到較多的保障。

        由於社會福利覆蓋範圍甚廣,因此擁有社會福利特徵的社會保障亦然。社會保障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社會保障是指具針對性的保障制度,其中較常見的保障包括養老、工傷、醫療、失業和殮葬。廣義的社會保障則在包含狹義的社會保障之外,還涵蓋了精神的層面。即以持續維生和持續發展為目的,以社會安全網(Social Security Net)為主要內容,以社會救助為輔助內容,以物質保障、服務保障、精神保障為保障層面的集合性體系。從廣義上來看,社會保障是多層次的,主要由多個政府部門提供的退休保障、醫療保障、教育培訓、防止工傷意外和扶助貧困和社會共融組成的。可見社會福利不一定只從狹義社會保障體系來提升,因為狹義保障體系多具有針對性,可能會衍生標籤化或污名化,因而削弱狹義社會保障體系的成效,因此,為更有效發揮整體社會福利的效果,不少國家或地區逐漸將重點由執行狹義的社會保障,轉至發展廣義的社會保障體系。

        以澳門為例,在完善狹義社會保障方面,除建議提升社會保障制度供款外,澳門政府在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上,新增中央公積金制度,使過去單層的退休保障轉變成雙層式的社會保障。由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向居民提供基本的社會保障,再由非強制性的中央公積金提供的較寬裕的保障。特區政府近年亦積極向社會引入有關廣義社會保障體系的概念。就養老保障層面來說,社會保障制度的主要給付──養老金,是居民養老保障的重要支援之一,但其並非唯一。向65歲或以上長者提供的免費醫療、交通津貼、日間照顧及支援服務、院舍照顧及院護服務和其他社區支援等;向包括長者在內的全澳居民發放的醫療券、現金分享及電費補貼等,均是社會保障體系中,對養老保障起支援作用的項目,亦是在檢視社會對個人養老生活提供的保障水平時,不能忽略的指標。總而言之,對個人養老生活來說,發展健全的廣義社會保障體系無疑能起到更大保障作用。另外,香港的退休保障在早期亦主要依賴綜援來處理老年貧窮問題,及後則較多以廣義社會保障來解決老年貧窮問題,例如增加強積金和安老按揭計劃,而長者生活津貼的引入所帶來的爭議,除了香港政治環境問題外,可能長者生活津貼仍是從狹義社會保障有關。

待續……

作者為澳門社會保障學會陳建新、伍芷蕾

由社會保障基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