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公积金共同计划

服务简介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雇主可选择基金管理实体,自愿设立公积金共同计划,雇员自愿参与。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及单位:社会保障基金 – 公积金帐户管理处

服务办理地点: 详细地址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基金管理实体首次登记投放项目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亲临或委讬他人带同以下文件到社会保障基金办理手续,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1. 基金管理实体首次登记投放项目申请表(表格A1)(填表样本)
  2. 最新的退休基金管理规章(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之影印本);
  3. 退休基金最近一期的季度报告;
  4. 退休基金最近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5. 财政局营业税申报表(M/1)或财政局营业税征税凭单(M/8)正、背页影印本;
  6. 基金管理实体收取政府管理子帐户款项(由帐户拥有人申请转出)的以公司名义开立的澳门币银行帐户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社会保障基金总部
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249-263号中土大厦18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基金管理实体符合所有申请条件且交齐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计,14个工作日内透过公函回复审批结果。(服务承诺)
注:倘因个案特殊而未能按时完成,则在递交申请表的翌日起计5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管理实体。


备注/申请须知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公函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基金管理实体新增投放项目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亲临或委讬他人带同以下文件到社会保障基金办理手续,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1. 基金管理实体新增投放项目申请表(表格A2)(填表样本)
  2. 新增投放项目的退休基金管理规章(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之影印本);
  3. 退休基金最近一期的季度报告;
  4. 退休基金最近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社会保障基金总部
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249-263号中土大厦18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基金管理实体符合所有申请条件且交齐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计,14个工作日内透过公函回复审批结果。(服务承诺)
注:倘因个案特殊而未能按时完成,则在递交申请表的翌日起计5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管理实体。


备注/申请须知

如基金管理实体基本资料或收取政府管理子帐户款项(由帐户拥有人申请转出)的银行帐户资料有更新,请填写“表格A3”。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公函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基金管理实体更改资料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亲临或委讬他人带同以下文件到社会保障基金办理手续,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1. 基金管理实体更改资料申请表(表格A3)(填表樣本)
  2. 如更改商业名称或地址,须递交已更新及最近三个月内发出的商业登记证明;
  3. 如更改收取政府管理子帐户款项(由帐户拥有人申请转出)的银行帐户资料,须递交以公司名义开立的澳门币银行帐户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社会保障基金总部
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249-263号中土大厦18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基金管理实体符合所有申请条件且交齐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计,14个工作日内透过公函回复审批结果。(服务承诺)
注:倘因个案特殊而未能按时完成,则在递交申请表的翌日起计5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管理实体。


备注/申请须知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公函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雇主首次设立公积金共同计划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雇主与基金管理实体订立公积金共同计划合同后,亲临或委讬他人递交以下文件到基金管理实体,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1. 雇主首次设立公积金共同计划申请表(B1)(填表样本)
  2. 公积金共同计划合同影印本(已签署文本);
  3. 属法人之企业,须递交商业登记证明(最近三个月内发出);
    属个人企业主,须递交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属社团须递交-刊登于政府公报之章程影印本;
    -已成立社团在身份证明局存有纪录证明书(最近三个月内发出);
  4. 财政局营业税开业/更改申报表(M/1)正、背页影印本;
    -属社团或街市摊档承租人须递交可显示财政局雇主登记编号的证明文件影印本(例如:财政局发出的证明书影印本,或为任一雇员在财政局办理职业税第一组登记表(M/2)影印本)。
  5. 倘属于由私人退休金计划衔接的情况,除上述文件外,还须递交最新私人退休金计划的集体加入合同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表格及文件须透过基金管理实体递交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社会保障基金自收齐文件之日起计60日内作出决定,并向雇主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


备注/申请须知

  1. 请注意表格及文件须透过基金管理实体递交。
  2. 基金管理实体自收齐文件之日起计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请转交社会保障基金作审批。
  3. 社会保障基金自收齐文件之日起计60日内作出决定,并向雇主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
  4. 公积金共同计划的设立自获许可的翌月首日起生效。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前往服务点或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公函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雇主新增公积金共同计划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雇主与基金管理实体订立公积金共同计划合同后,亲临或委讬他人递交以下文件到基金管理实体,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1. 雇主新增公积金共同计划申请表(B2)(填表样本)
  2. 须递交已签署的公积金共同计划合同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表格及文件须透过基金管理实体递交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社会保障基金自收齐文件之日起计60日内作出决定,并向雇主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


备注/申请须知

  1. 请注意表格及文件须透过基金管理实体递交。
  2. 如雇主资料或联络资料有更新,请填写“雇主更改资料表”。
  3. 基金管理实体自收齐文件之日起计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请转交社会保障基金作审批。
  4. 社会保障基金自收齐文件之日起计60日内作出决定,并向雇主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
  5. 公积金共同计划的设立自获许可的翌月首日起生效。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前往服务点或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公函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雇主修改公积金共同计划资料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雇主与基金管理实体订立公积金共同计划合同后,亲临或委讬他人递交以下文件到基金管理实体,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1. 雇主修改公积金共同计划资料申请表(B3)(填表样本)
  2. 须递交已签署的新公积金共同计划合同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表格及文件须透过基金管理实体递交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社会保障基金自收齐文件之日起计60日内作出决定,并向雇主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


备注/申请须知

  1. 请注意表格及文件须透过基金管理实体递交。
  2. 如雇主资料或联络资料有更新,请填写“雇主更改资料表”。
  3. 基金管理实体自收齐文件之日起计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请转交社会保障基金作审批。
  4. 社会保障基金自收齐文件之日起计60日内作出决定,并向雇主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
  5. 公积金共同计划的修改自获许可的翌月首日起生效,且仅对获得有关许可后才参与计划的雇员产生效力,但属雇主缴纳更高的供款金额或设置更有利于雇员获得雇主供款权益者除外。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前往服务点或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公函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雇主转换基金管理实体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雇主与新基金管理实体订立公积金共同计划合同后,亲临或委讬他人递交以下文件到新基金管理实体,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1. 雇主转换基金管理实体申请表(B4)(填表样本)
  2. 须递交已签署的新基金管理实体的公积金共同计划设立合同影印本;
  3. 原基金管理实体的公积金共同计划的设立合同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表格及文件须透过基金管理实体递交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社会保障基金自收齐文件之日起计60日内作出决定,并向雇主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


备注/申请须知

  1. 请注意表格及文件须透过基金管理实体递交。
  2. 如雇主资料或联络资料有更新,请填写“雇主更改资料表”。
  3. 基金管理实体自收齐文件之日起计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请转交社会保障基金作审批。
  4. 社会保障基金自收齐文件之日起计60日内作出决定,并向雇主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
  5. 雇主应自接获有关公积金共同计划获许可的通知之日起计10个工作日内,通知原基金管理实体及相关雇员。
  6. 因转换基金管理实体而设立的公积金共同计划不得降低雇员在原基金管理实体的公积金共同计划所获给予的权益。
  7. 基金管理实体的转换不得影响供款时间的连续计算。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前往服务点或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公函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央积金雇主帐户查询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已设立公积金共同计划的雇主,可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的实体使用者帐户或自然人使用者帐户(仅适用于个人企业主),登入“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站的“央积金资讯平台”“网上服务”,在政府服务列表中选取“央积金雇主帐户查询”服务,为工作人员设置使用权限后,便可查阅雇主央积金帐户的供款记录及帐户结余等资料。详情请参考“央积金雇主帐户查询”使用指引

备注/申请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