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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担住所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配偶、任一亲等的直系血亲或姻亲的主要生活费而在澳门以外地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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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六十五岁的帐户拥有人,基于人道或其他具适当说明的理由
未满六十五岁的帐户拥有人,因配偶、任一亲等的直系血亲或姻亲的严重伤病而需负担庞大的医疗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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