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年滿75歲長者今起可申請提取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款項

2019-08-01

社會保障基金8月起按年齡分階段接受合資格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個人帳戶擁有人進行提款申請,年滿75歲、正領取社保殘疾金超過1年或正收取社會工作局特別殘疾津貼的人士,即日起可申請提取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款項;年滿65歲至74歲長者的提款申請則由9月開始。 

今年合資格提款的帳戶擁有人約有67,000名,為方便分流工作,社保基金沿用過往的方式,按年齡分兩階段接受市民的提款申請。首階段率先接受被列入名單的年滿75歲長者(1944年9月或之前出生)、正領取社保殘疾金超過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別殘疾津貼的人士進行提款申請,社保基金日前已向上述人士寄發申請表,有關申請獲批准後,款項將於10月23日發放。第二階段,社保基金另於9月向被列入名單的65歲至74歲長者(1944年10月至1954年9月出生)寄發申請表,市民可由9月起向社保提出提款申請,有關人士最快可於11月27日獲發款項。 

另外,今年起年滿65歲且正收取養老金或殘疾金的帳戶擁有人在提出提款申請時,可同步辦理自動提款登記,以便自登記的翌年起在有款項分配的年度,只要符合自動發放條件,該年度的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及收益便會自動存入其收取養老金或殘疾金的銀行帳戶。 

提款申請及自動提款登記可於全澳各區的自助服務機辦理,或填妥申請表交回以下地點:

(一)  社會保障基金塔石臨時辦事處;
(二)  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三)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四)  市政署轄下北區、中區及離島區共6個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
(五)  社工局轄下台山、青洲及沙梨頭3個社會工作中心(即日起至9月30日);
(六)  下環浸信會社會服務中心(即日起至9月30日)。 

按照法律規定,帳戶擁有人每年只可提取個人帳戶款項一次,市民如想查詢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2019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名單或了解有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