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關於鼓勵殘疾金受益人就業計劃

2018-03-16

為鼓勵並促進殘疾金受益人重投社會工作、建立自信、提升生活質素,社會保障基金由2018年1月1日起推出鼓勵殘疾金受益人就業計劃,為殘疾人士提供試工寬限措施。 

上述計劃屬自願參與性質,適用於約5,900名正領取殘疾金或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且有意嘗試就業的受益人,但當中包括了屬重度殘疾或年長的殘疾人士。

有關計劃於2017年進行了為期半年的試行,經聽取各界包括復康機構的意見後,因應殘疾人士需要更多時間適應勞動市場,現時的就業計劃已對試工期限作出優化,在檢視實際執行情況和符合現行法律的基礎上,由試行階段的30日延長至90日,且每12個月有兩次試工機會,即合共180日的試工期。

為加強對殘疾人士就業方面的後續支援與跟進,社會保障基金會持續聽取意見,同時一併收集參與人士接受就業支援服務的意願及倘有的所屬康復機構資料,以便透過跨部門的協作機制,向殘疾人士提供所需的就業支援服務,以提升其成功就業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