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雇主供款证明书之申请

服务简介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已在社会保障基金注册的雇主。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社会保障基金 – 供款事务处

服务办理地点:详细地址

查询电话:2853 2850

24小时语音热线:2823 8238

传真:2853 2840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雇主供款证明书之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雇主/合法代表可亲临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至社保基金各服务点办理:
    1. 雇主供款证明书申请表(FSS/DC-17(I))填表样本);(可于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保基金网页下载)
    2. 财政局营业税M/1格式「开业 / 更改申报表」或营业税表M/7或营业税M/8格式「征税凭单」正、背面影印本
  2. 以“一户通”帐户登入电子申报系统办理:
    采用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可以“一户通”帐户登入电子申报系统办理。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09:00至13:00,14:30至17:45
    星期五,09:00至13:00,14:30至17:30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至18:00(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至18:00(中午照常办公)

费用

于领取证明书时同时缴付印花税款(供款证明书首页为15澳门元印花税,每张续页为5澳门元印花税)。
支付方式

审批所需时间

由递交申请表及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计,3个工作日完成。(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供款证明书由可领取日起计保存6个月,逾期不取,是次申请将被取消。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雇主/合法代表可亲身或委托他人到申请时所选择的地点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1. 雇主/合法代表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2. 公司印章;
  3. 申请时所获发的收条。
*倘委托他人代领,雇主/合法代表需填妥收条背页的代领声明书;领取证明书时,代领人须携同公司印章、代领声明书及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