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金日前赴广东省拜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他相关部门与机构,了解广东省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并就两地社会保障体系的衔接与融合作初步探讨。
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叶炳权于上月16及17日率行政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陈宝云、社会保障厅厅长杨婉丽、供款事务处处长陈宝仪、基金发放处处长邝光雄及资讯处处长冼伟棠等一行12人赴广州及珠海拜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办机构,并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人员座谈,共同就粤澳两地社会保障制度衔接事宜进行探讨。
一行人于16日中午抵达广州,下午在人社厅工作人员陪同下,先前往大佛寺了解宗教教职人员的参保情况,其后获安排在广东迎宾馆与人社厅厅长林应武等举行会议。会上,本基金向粤方代表提出有关粤澳社会保障衔接的6项初拟合作内容,包括:设立由两地人员组成的专题研究工作小组、深化两地人员对彼此法规和体系操作的认知和培训、建立两地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资讯通报和互换平台、开展在粤生活人员的便民措施(如协助办理在生证明及在内地工作证明等)、借鉴社会保障「一卡通」开发应用的实务经验以及拟定2014年度互访安排及培训专案。粤方初步认为建议可行,并同意短期内两地透过指定电邮信箱进行信息互通,2014年粤澳双方将再作互访,期间会对两地社会保障衔接问题在现行基础上作进一步探讨,期望可就当中的一些问题达成协议。
考察团翌日上午前往广州市地税局,考察社会保险费的具体申报及缴费流程,中午抵达珠海市,参观珠海市人社局辖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之后考察团一行于中心内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等进行会谈。对于粤澳两地社保制度的衔接问题,金维刚表示须根据基本法「一国两制」的原则依法作出研究,而衔接必须在双方对等并能够互换的前提下进行。现时,澳门市民最少供款满5年就能申请提取养老金,相反内地供款年限最少为15年,而且供款金额高于澳门,在研究实施转移供款时必须解决有关问题。再者,两地雇主的供款责任不尽相同,如何能达致对等需再作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