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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央积金政府管理子帐户的收益
出稿日期 : 2025-01-20

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由政府管理子帐户、供款子帐户,以及保留子帐户三类子帐户组成。其中,政府管理子帐户用来记录政府分配的款项,包括鼓励性基本款项、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收益分配,以及由其他子帐户转入的款项。

政府管理子帐户的款项由社会保障基金根据审慎及低风险原则管理,透过银行定期存款方式获取利息收益。按照非强制央积金法例,利息收益按日计算,以每年的1月至12月为收益计算期,并于每年的1231日进行结算。各帐户拥有人可获分配的利息金额,则根据其政府管理子帐户每日的结余、可计息日数,以及收益率计算。社会保障基金会于每年1月按下列公式计算各帐户拥有人于前一年的利息收益,并发放到其政府管理子帐户内。

https://bo.io.gov.mo/bo/i/2017/49/Images1500a.gif

其中:

S      ─ 帐户拥有人的政府管理子帐户于收益计算期内每日的结余;

t       ─ 日数(1=收益计算期的第一日;2=收益计算期的第二日……n=收益计算期的最后一日);

R     ─ 收益率。

由该公式可见,在收益率相同的情况下,政府管理子帐户的结余和可计息日数不同,帐户拥有人可获得的利息收益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假设帐户拥有人在当年11日的政府管理子帐户结余相同,而在收益计算期内均合资格获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且从未转出、转入或提取政府管理子帐户的款项,则同一年度可获得的利息收益均相同。

帐户拥有人可使用“一户通”帐户登入非强制央积金资讯平台、“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或网上平台,亦可透过自助服务机查询有关子帐户结余。

如想了解更多有关政府管理子帐户收益分配的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https://www.fss.gov.mo/zh-hant/rpc/share)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 2850查询。

注: 本文内容主要参阅第7/2017号法律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及第33/2017号行政法规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补充规定的规定。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全文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制度运作图文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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