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刊载文章

澳门双层式社保与个人责任

出稿日期 : 2013-01-31

        为向本澳居民提供更穏固的社会保障,政府于年前提出实施双层式社会保障制度,包括2011年起实施的第一层社会保障制度及正在构建中的第二层中央公积金制度。第一层社会保障制度,是为所有本澳居民提供基本的保障,尤其是养老保障,以改善居民的生活素质;而退休后较宽裕的生活保障则由第二层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支持。目前,第一层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范围已覆盖至全澳居民,使广大居民都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退休保障。

        虽然双层式社会保障由政府建立并主导,但个人在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的同时,亦应承担起应负的责任,这关系到社会保障未来能否可持续发展。在社会保障制度下,虽然受益人现时每月供款45元,但供款收入仅占社会保障基金总收入的6%左右(1),远远不足以支付退休人士的养老金。因此,从运行机制和财政收支状况来看,现时养老金的发放基本上等同于福利项目,供款收入与养老金支付金额完全不成比例,背离了社会保险的原则。这种高度依赖政府和博彩业拨款的财政收支结构,虽然大大降低了受益人的缴费负担,但也使澳门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未来一旦人口老龄化加剧或博彩业收益下降,社会保障基金将可能出现支付困难。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与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从世界各国发展社会保险的经验以及欧洲债务危机的教训来看,澳门社会保障基金当前虽积累了大量盈余,也应居安思危,让社会保障制度的受益人充分认识到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逐步调升供款额,提高供款收入占社会保障基金总收入的比重,使社会保障制度回归到分散风险、互济互助的社会保险运作原则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中央公积金制度中,个人责任也很重要。与社会保障制度不同,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一种储蓄型的养老金制度,强调自我保障原则,实行完全积累的基金模式,受益人未来能够获得的养老金水平完全取决于个人账户上储存的资金及其投资回报。从智利、新加坡、香港等地的发展经验看来,个人账户完全由雇员和雇主按工资的一定比例供款,政府不为个人账户缴费,而仅承担立法、协调和监管等方面的责任。构思中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建议雇主和雇员将来每月都应按工资的一定比例向个人账户供款,一方面将一部分的工资收入通过个人账户的形式储蓄起来,是一种长期的安排,可以防止因为个人短视或缺乏退休规划的理念与知识,而老年陷入于财务困境,另一方面,由于个人账户上积累的储蓄额与工资挂钩,因此受益人退休前后的生活水平不会产生太大的差异,从而真正实现个人帐户的目标─较宽裕和舒适的退休生活。

        要真正为未来的退休生活提供坚实保障,制度设立固然重要,但要维持制度的长远发展,有效发挥其保障功能,参与在制度中的成员的个人意识更为重要,居民可多思考个人对自身退休保障应的责任,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亦尽应尽的义务,多关心制度的长远发展,而非一时的福利享受。另外,除以共同承担原则参与在双层式社保制度外,个人退休规划的重要性亦不容忽视。制定退休计划的第一步是要建立退休目标,估计退休后的日常生活费用、住房费用、医疗费用、旅游费用等,在这方面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医疗费用的估计,因为每个人健康状况不同,所需的医疗费用会有很大差异,而且医疗开支通常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因此在制定退休计划时要作充分的准备;第二步是根据自己预计的退休年龄、通货膨胀率及利率等测算退休时应当积累的储蓄额,然后计算自己每月需要储存的资金,选择一个可以达到的目标值;第三步是选择退休规划工具,坚持长期投资的理念,把资产按比例分配到银行存款、保险、证券及地产等投资工具中,追求长期年化报酬率4%至6%的目标。退休规划的每一步都需要财务知识,居民在这方面也可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认识退休规划的基本原理,关注自身的投资年龄与可承受的风险程度,以及了解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与收益。总而言之,实现双层式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以令居民享有更充裕的老年保障,需要透过政府、雇主、个人等各方的共同努力。而退休保障的准备是长期工作,尽快展开规划,多关心、多付出,自然有一定的回报。

注1:社会保障基金2011年年度报告资料。

作者为澳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及企业经济学系助理教授黄必红博士

由社会保障基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