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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共同计划
服务简介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雇主可选择基金管理实体,自愿设立公积金共同计划,雇员自愿参与。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及单位:社会保障基金 – 公积金帐户管理处
服务办理地点: 详细地址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央积金雇主帐户查询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已设立公积金共同计划的雇主,可透过“一户通”的实体使用者帐户或自然人使用者帐户(仅适用于个人企业主),登入“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站的“央积金资讯平台”/“网上服务”,在政府服务列表中选取“央积金雇主帐户查询”服务,为工作人员设置使用权限后,便可查阅雇主央积金帐户的供款记录及帐户结余等资料。详情请参考“央积金雇主帐户查询”使用指引。
备注/申请须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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