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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共同计划

服务简介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雇主可选择基金管理实体,自愿设立公积金共同计划,雇员自愿参与。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及单位:社会保障基金 – 公积金帐户管理处

服务办理地点: 详细地址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基金管理实体新增投放项目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亲临或委讬他人带同以下文件到社会保障基金办理手续,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1. 基金管理实体新增投放项目申请表(表格A2)(填表样本)
  2. 新增投放项目的退休基金管理规章(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之影印本);
  3. 退休基金最近一期的季度报告;
  4. 退休基金最近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社会保障基金总部
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249-263号中土大厦18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基金管理实体符合所有申请条件且交齐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计,14个工作日内透过公函回复审批结果。(服务承诺)
注:倘因个案特殊而未能按时完成,则在递交申请表的翌日起计5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管理实体。


备注/申请须知

如基金管理实体基本资料或收取政府管理子帐户款项(由帐户拥有人申请转出)的银行帐户资料有更新,请填写“表格A3”。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公函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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