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此 :
粤澳举行养老保障交流座谈
2013-09-25
社会保障基金月前到中山出席粤澳养老保障交流座谈会,与粤方代表交流社会保障制度情况,商讨加强粤澳养老保障合作事宜。
社保基金社会保障厅厅长杨婉丽、供款事务处处长陈宝仪、基金发放处处长邝光雄、资讯处处长冼伟棠、主席办公室顾问陈绮玲等一行18人于8月15至16日赴中山出席粤澳养老保障交流座谈会,与会的粤方代表分别来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一连两日的会议上,省厅代表介绍了广东省养老保险的制度发展及法制化建设、参保缴费、待遇计发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具体政策、以及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而社保基金代表亦介绍了本澳的双层式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在粤工作的澳门居民会被纳入当地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并可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享受有关的福利待遇,而原广东省的劳动人员来澳定居后的养老保险权益亦受相关法律保障。粤澳双方将根据《粤澳养老保障合作协议书》积极研究两地养老保障衔接的可行途径,加强在社会保障范畴的交流和合作。
访问期间,社保基金代表团亦参观了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其日常运作及自助服务系统。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