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ll

社保基金不会发出附有连结的手机短讯,呼吁居民切勿误信或点击可疑连结,如怀疑遭到诈骗,请即致电司警局热线88007777或993。

×
fbwechatins
你在此 :
刊载文章
非强制央积金的预算盈余特别分配
出稿日期 : 2025-06-23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由分配制度及供款制度组成。其中分配制度是根据第7/2017号法律第四十条的规定,如历年财政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允许,符合要件的帐户拥有人可获发放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金额由行政长官批示订定。首次享有获分配款项权利者,可同时获分配一次性鼓励性基本款项一万澳门元。

居民可使用“一户通”帐户登入非强制央积金资讯平台、“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或网上平台,亦可透过自助服务机查询款项分配状况。

问1:怎样才有资格获分配款项呢?
答:以2025年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为例,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的居民,才会列入名单,并获分配款项,款项将自动注入居民的政府管理子帐户内,由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一) 2024年年满22岁的澳门永久性居民;
(二) 2025年1月1日仍在生;
(三) 2024年至少有183日身处澳门。

问2:不列入可获分配款项名单可以怎样做?
答:如居民身处澳门不足183日而不列入名单,但符合以下原因,居民可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或网上平台向社会保障基金办理声请,并上载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批核准,其身处外地的期间可视为身处澳门的时间,如加上在澳门的日数够183日,便可重新获得分配款项。

  1. 就读由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高等教育课程;
  2. 住院;
  3. 住所在内地且年满六十五岁;
  4. 住所在内地,未年满六十五岁,基于健康原因,尤其因须接受非住院护理、姑息治疗、康复服务或须家人照顾;
  5. 在澳门以外地方为在社会保障基金注册的雇主提供工作;
  6. 负担住所在澳门的配偶、任一亲等的直系血亲或姻亲的主要生活费而在澳门以外地方工作;
  7. 公务、为澳门服务而担任职务或履行其他公务。


问3:如居民因在横琴生活而不列入名单,可以怎样做?
答:居民可因应自身情况,如符合法律已订明的7种情况(例如:因年满65岁在内地常居、因负担在澳门居住的亲属的主要生活费而在澳门以外地方工作等等),可优先以有关原因向社会保障基金提出声请。居民也可因居于横琴合作区、在当地工作或在当地认可的中小学或大学就读,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或网上平台向社会保障基金办理声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声请人的居住、工作或就读证明)。经审批核准,其身处横琴合作区的期间可视为身处澳门的时间,如加上在澳门的日数够183日,便可重新获得分配款项。

问4:提出声请有期限的吗?
答:主张权利的时效为三年,自作出分配的年度12月31日起计,以2025年款项为例,声请须于2028年12月31日或之前提出。

如想了解更多,可浏览社会保障基金网页(www.fss.gov.mo),或于办公时间内致电2853 2850向社会保障基金查询。

注:本文内容主要参阅第7/2017号法律《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的规定。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