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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性制度供款
- 申请任意性制度登录
从未于社会保障制度登录为受益人,且属以下任一情况的人士:- 与雇主为配偶关系或具事实婚姻关系或同膳宿且属第二亲等内亲属的雇员;
- 根据学徒培训合同或融入就业市场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关系的雇员;
- 年满18岁的澳门居民,但须在提出登录申请前12个月中至少有183日身处澳门(申请当月的在澳日数不计算在内):
- 申请人须符合至少有183日身处澳门要件的认定。(由申请人于提出申请时作出声明,社会保障基金可根据公共实体的数据作出查核)
- 如属下列情况不在澳门,有关期间亦可视为身处澳门,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 就读由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中学或高等程度课程;
- 因伤病住院;
- 年满65岁并以内地为常居地;
- 负担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主要生活费而在外地工作。
注:基于人道或其他适当说明的理由,行政长官得许可其他原因而不在澳门的期间亦视为身处澳门。
- 启动任意性制度供款
已于社会保障制度登录,且在本澳没有受聘为他人工作的受益人。 - 中止任意性制度供款
已启动任意性制度供款的受益人。 - 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已启动任意性制度供款的受益人。 - 退休及抚恤制度在职公共行政工作人员 – 申请任意性制度登录
从未于社会保障制度登录为受益人,且已在退休及抚恤制度登记的在职公共行政工作人员。 - 退休及抚恤制度在职公共行政工作人员 – 启动任意性制度供款
已于社会保障制度登录为受益人,且已在退休及抚恤制度登记的在职公共行政工作人员。 - 退休及抚恤制度在职公共行政工作人员 – 中止任意性制度供款
已启动任意性制度供款的受益人,且已在退休及抚恤制度登记的在职公共行政工作人员。 - 退休及抚恤制度在职公共行政工作人员 – 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已启动任意性制度供款的受益人,且已在退休及抚恤制度登记的在职公共行政工作人员。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 “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 或 网上平台:https://www.mo.gov.mo/home
- 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https://eservice2.fss.gov.mo/Web
- 申请任意性制度登录
- 启动任意性制度供款
- 中止任意性制度供款
- 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 退休及抚恤制度在职公共行政工作人员 – 申请任意性制度登录
- 退休及抚恤制度在职公共行政工作人员 – 启动任意性制度供款
- 退休及抚恤制度在职公共行政工作人员 – 中止任意性制度供款
- 退休及抚恤制度在职公共行政工作人员 – 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 申请人可透过“一户通”帐户登入以下电子渠道办理:
1.1. “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或
1.2. “一户通”网上平台 (https://www.mo.gov.mo/home);或
1.3. 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 (https://www.fss.gov.mo/zh-hant/eservice) - 自助服务机(包括澳门及横琴合作区):
申请人可凭澳门居民身份证,透过自助服务机办理。 - 申请人可亲临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至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办理:
- 填妥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请表(DC12格式)(填表样本);(可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或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
- 出示申请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或影印本。(如由他人代交,则可出示申请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 申请人可透过以下方式将上述文件发送至社会保障基金办理:
- 邮寄:社会保障基金(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 249 – 263号中土大厦 18楼)。
- 传真:(853)8599 7728。
- 电邮:at@fss.gov.mo。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 自助服务机(包括澳门及横琴合作区)
设置地点及开放时间请参阅身份证明局网页内的“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网址:https://www.dsi.gov.mo/eservice/zh/muti-kiosk-service.jsp - 申请费用:免费
- 供款金额:按行政长官批示订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供款金额为每月90澳门元。
- 属旧制度受益人(在2011年1月1日前已于社会保障制度登录),在符合申领养老金的供款要件(供款至少60个月)后/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如没有工作且选择继续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养老金的金额不会因此而进行调整,但可继续享受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给付的保障;而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养老金与疾病津贴的给付依法不得互相重迭,但受益人仍可选择较有利的给付发放。
- 属新制度受益人(在2011年1月1日或之后才于社会保障制度登录),养老金金额以实际供款月数除以360按比例计算,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如没有工作且选择继续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可于每年四月对养老金的金额进行调整,直至供款满360个月为止。同时,继续供款可继续享受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给付的保障;在此情况下,养老金与疾病津贴的给付依法不得互相重迭,但受益人仍可选择较有利的给付发放。
- 若已办理银行自动转账缴纳供款的受益人,将于供款月(1、4、7、10月)之最后一个工作天经相关的银行自动扣除供款。
- 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的行政手续指南:
https://www.fss.gov.mo/zh-hant/social/social-guide?id=17#FSS0008D - 使用“一户通”办理,可在“我的办事”查阅
- 电话:(853)2853 2850
- 亲临社会保障基金服务点
- 使用“一户通”办理,会收到由“一户通”发出的提示信息
- 非使用“一户通”办理的申请,可选择接收公函或流动短讯
- 倘申请不获批准,则以邮寄公函通知
服务简介
符合第4/2010号法律《社会保障制度》第十一条的规定,适用任意性制度的澳门居民可透过登录进行任意性制度供款,并自行缴纳全份供款。在社会保险的运作原则下,居民透过履行供款义务,符合条件可依法享受制度内的各项给付保障。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服务结果
在社会保障制度登录及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社会保障基金 – 供款事务处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电话:(853)2853 2850
24小时语音热线:(853)2823 8238
传真:(853)2853 2840
透过登入“一户通“账户查询及下载受益人供款纪录:
透过自助服务机查询受益人供款纪录,自助服务机(包括澳门及横琴合作区)设置地点及开放时间请参阅身份证明局网页内的“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专题网站”,网址:https://www.dsi.gov.mo/eservice/zh/muti-kiosk-service.jsp
启动任意性制度供款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属社会工作局一般援助金受益人,由于在其领取援助金期间所承担的供款金额可由社会工作局补助,故须将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请表(DC12 格式)递交至社会工作局。
**如申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为无行为能力人士代理申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费用
备注/申请须知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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