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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雇员聘用费

服务简介

根据第21/2009号《聘用外地雇员法》第十七条有关聘用费的规定,雇主须就每名实际受聘的外地雇员缴纳聘用费。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1. 缴纳外地雇员聘用费
    凡雇用外地雇员之雇主,须按季度缴纳聘用费。
  2. 补交外地雇员聘用费
    在法定缴纳期限届满后,逾期缴纳聘用费的雇主。
  3. 电子申报服务 – 缴纳外地雇员聘用费
    使用电子申报并雇用外地雇员之雇主,须按季度缴纳聘用费。

服务结果

缴纳外地雇员聘用费。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社会保障基金 – 供款事务处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电话:(853) 2853 2850

24小时语音热线:(853) 2823 8238

传真:(853) 2853 2840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透过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查询应缴外地雇员聘用费雇员数目:https://www.fss.gov.mo/zh-hant/eservice/s4

电子申报服务 – 缴纳外地雇员聘用费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以季度方式缴纳,即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内缴纳上一季度的聘用费。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采用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可于缴款月1号至当月最后一日,登入社会保障基金“电子申报服务”检视【应缴聘用费外雇名表】,确认数据正确后经以下方式缴款。

  1. 透过“一户通”帐户登入以下电子渠道办理:
    1. “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网上平台
    2. “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式网上平台
  2. 指定银行的网上银行、银通网络自动柜员机及自动转账服务。
  3.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至以下服务点,需凭于“电子申报服务”下载的当季【电子申报 – 外地雇员聘用费缴纳凭单】(雇主无需在凭单上签署及盖章)辧理:
    1. 指定银行柜台;
    2.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3. 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4.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三盏灯综合大楼)
      地址: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地址: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小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费用

聘用费金额:每名外地雇员每月200澳门元,全数由雇主支付。

聘用费计算方式:

  1. 《聘用外地雇员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聘用费自该法律生效后外地雇员获给予逗留许可或逗留许可获续期时起计算。
  2. 聘用费以外地雇员身份证明文件之签发日期及失效或被废止日期按月计算。
    1. 开始计算:
      1. 签发日期为某月1日至15日,则由该月首日起计算;
      2. 签发日期为某月16日至31日,则由翌月首日起计算。
    2. 停止计算:
      1. 失效或被废止日期为某月1日至15日,则由该月首日起停止计算;
      2. 失效或被废止日期为某月16日至31日,则由翌月首日起停止计算。
  3. 从事按第11/99/M号法令第一条的规定而受该法令规范的加工制造业的雇主,获减收百分之五十的聘用费,即每名外地雇员每月100澳门元,全数由雇主支付。
  4. 豁免聘用家务工作外地雇员的雇主缴纳聘用费。

审批所需时间

自缴费月份的前2个工作日起,可透过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查询应缴外地雇员聘用费的雇员数目。(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1. 经电子申报服务系统编制的凭单如有任何修改,须到临本基金各服务点缴交。
  2. 于缴款月内完成缴费的雇主,可于缴款月翌月10号起,登入电子申报服务查阅及下载【缴款纪录】及【应缴聘用费外雇名表】,而所有数据自该日起保存1年。
  3. 接受缴费的银行名单及缴纳方式请见网址:https://www.fss.gov.mo/uploads/media/dc/list_of_bank_payment_e_filing.pdf
  4.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的缴纳方式请见网址:https://www.fss.gov.mo/uploads/media/dc/payment_channels_of_iam.pdf
  5. 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的缴纳方式请见网址:https://www.fss.gov.mo/uploads/media/dc/payment_channels_of_fss.pdf

相关规范或要求

逾期缴纳聘用费:

  1. 不按期缴纳聘用费,雇主可被科处罚款,按涉及的每1名外地雇员计算,科处300至1,000澳门元的罚款,同时可构成废止聘用许可的依据。
  2. 在指定期限内仍未缴纳聘用费及罚款,将透过财政局税务执行处进行强制征收,雇主并须承担该处因税务执行程序所产生的费用。

查询进度

  1. 使用“一户通”办理,可在“我的办事”查阅
  2. 使用“商社通”办理,可在“办事”查阅
  3. 电话:(853)2853 2850
  4. 亲临社会保障基金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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