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社会保障基金关心残疾人士的需要

2011-02-22

特区政府关注残疾人士在生活及就业上的需求,在社会保障范畴设立残疾金,以保障残疾人士的基本生活,又推出帮助有缺陷之失业者就业津贴,鼓励残疾人士投入就业市场,融入社会。于2010年,领取社会保障基金残疾金的受益人有1,439人,发放金额逾澳门币2千3百万元。

在澳门居住满七年、在社会保障基金至少供款36个月,因一般疾病或意外,又或因职业病或职业意外致残的人士,可向社会保障基金申请领取残疾金。经社会保障基金会诊委员会确认暂时或长期绝对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或谋生能力而处于残疾状况的受益人,每月可获发澳门币1,700元的残疾金。而残疾金与养老金的受益人一样,每年一月份皆可获发与每月残疾金金额相同之额外给付。在2000年,领取残疾金的人数为769人,而截至2010年底,残疾金受益人达至1,439人,而支付金额则由澳门币9,074,410元增加至澳门币23,107,255元。除残疾金外,社会保障制度亦为包含残疾人士在内的居民,提供包括养老金、失业津贴、疾病津贴、丧葬津贴、结婚津贴和出生津贴、以及因工作关系所引起的债权和肺麈埃沉着病赔偿的福利给付。

在就业辅助及培训方面,除设有失业者参加培训津贴、使失业者就业津贴、聘用初次求职青年之津贴外,亦设有以残疾人士为主要对象的帮助有缺陷之失业者就业津贴,为让身体有缺陷之失业人士增进个人技能及投入社会,社会保障基金向专为帮助身体或行为上有缺陷之失业者的企业或非政府组织发放职业培训津贴。

未来,社会保障基金将会加强宣传推广各项福利服务,使更多有需要的人士能够得到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