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第7/2017号法律《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简称“非强制央积金”)于2018年1月1日生效。根据该法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社会保障基金须于法律生效满3年紧接的180日内完成审视法律执行情况的报告,尤其是强制实施中央公积金制度(简称“强制央积金”)的必要条件,以及有关措施对社会及经济构成的影响。

报告委托澳门大学研究团队制作,主要透过总结非强制央积金的运作执行情况、归纳持份者访谈意见、分析本澳经济情况、雇主承担能力及居民对退休储蓄的认受性来进行,并提出推进强制央积金的可行性方案及实施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