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 / 中止服務及登入系統

啟動服務及登入系統

  • 倘僱主單獨開通社保基金的電子申報服務,可填妥「啟動/中止電子申報服務申請表 (強制性制度供款) *」,及連同所需文件**,到臨社保基金各服務點辦理啟動服務的申請。啟動服務後,僱主可透過 “一戶通” 帳戶登入社保電子申報服務平台。
    * 申請表須由僱主本人、或僱主法定代表、或具法定權限的人士簽署。
    ** 啟動電子申報服務所需的文件,可瀏覽社保基金網頁行政手續指南 - 電子申報服務(啟動)
  • 倘僱主曾透過「商社通」成功申報僱員任職資料,將同步開通社保基金電子申報服務,無需另行申請。
  • 一經使用社保基金電子申報服務平台,將同時開通電子申報–強制性制度長工供款、強制性制度散工供款、外地僱員聘用費三項服務。社保基金將停止寄發紙本供款憑單,僱主可在繳納供款月份的首日於社保電子申報服務平台或「商社通」下載有關憑單。
  • 使用社保電子申報服務平台辦理申報手續時,需遵守《電子申報服務使用規則》之規定及條款,並受該規則約束。
  • 以社保電子申報服務平台申報僱員任職資料的申報時間,請參閱「電子申報服務使用時間表」
  • 有關以社保電子申報服務平台申報僱員任職資料之操作指引,請參閱《社保基金電子申報系統操作指南》

 

中止服務

  • 僱主可填妥「啟動/中止電子申報服務申請表(強制性制度供款)」向社保基金申請中止「電子申報服務」。
  • 自提出申請的當季(長工) / 當月(散工)起中止使用「電子申報服務」。
  • 倘僱主在供款月中旬仍未收到紙張的供款憑單,須於供款月內到臨社保基金各服務點查詢或補領憑單,避免逾期繳納款項。同時,倘僱主聘有散工僱員,須於該僱員工作月份的翌月內,自行填寫專用供款憑單到臨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繳納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