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助有缺陷之失业者就业津贴
申请条件
由企业或非政府组织为帮助身体或行为上有缺陷之失业者投入社会及就业所推行之职业培训、庇护工场、工作岗位之配合或建筑障碍之消除等活动,培训实体可申请津贴。
津贴金额
培训活动之津贴金额不得超过500,000.00澳门元。
注意事项
因健康理由不能从事任何工作、参加职业培训活动或就业辅助课程者,不得成为本规章津贴的受益人。
社保基金不会发出附有连结的手机短讯,呼吁居民切勿误信或点击可疑连结,如怀疑遭到诈骗,请即致电司警局热线88007777或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