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分配拨款程序

  1. 符合获分配拨款权利的参与人会被列入临时名单。
  2. 不被列入临时名单的参与人,可提出声明异议
  3. 声明异议期间届满后,将编制确定名单,被列入确定名单的参与人的个人帐户将会获得2012年拨款,金额为澳门币六千元。
  4. 首次同时符合启动款项条件的参与人,且其个人帐户从未获得分配启动款项,则可享有一次性获分配启动款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