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期

僱主需按法定的申報期限透過「商社通」向財政局及社保基金申報僱員任職資料,並留意有關的法定繳納供款期限。

申報期限:

  • 長工 - 僱員工作季度首日起至供款月最後一日
    例:倘長工僱員1月1號入職,帳戶持有人可於1月1號至4月30號期間登入系統辦理申報手續。
  • 散工 - 僱員工作月份首日起至翌月最後一日
    例:倘散工僱員1月工作滿15日或以上,帳戶持有人可於1月1號至2月28號期間登入系統辦理申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