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期

雇主需按法定的申报期限透过「商社通」向财政局及社保基金申报雇员任职资料,并留意有关的法定缴纳供款期限。

申报期限:

  • 长工 - 雇员工作季度首日起至供款月最后一日
    例:倘长工雇员1月1号入职,帐户持有人可于1月1号至4月30号期间登入系统办理申报手续。
  • 散工 - 雇员工作月份首日起至翌月最后一日
    例:倘散工雇员1月工作满15日或以上,帐户持有人可于1月1号至2月28号期间登入系统办理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