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强制央积金2024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
年满65岁且常居内地
在澳门以外地方为在社会保障基金注册的雇主提供工作
未满65岁但基于健康原因而住所在内地者适用
负担住所在澳门的配偶、任一亲等的直系血亲或姻亲的主要生活费而在外地工作
适用于基于人道或适当说明的理由
适用于基于人道或适当说明的理由—身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于2023年3月1日或之后到深合区)
公务、为澳门特区服务而担任职务或履行其他公务
身处澳门特别行政区至少有183日
如帐户拥有人去世,可由其配偶、第一亲等直系血亲或继承人代为提出声明异议
协助无行为能力的帐户拥有人办理声明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