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强制央积金的声明异议
不被列入分配款项名单的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帐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可向社会保障基金提出声请。声请人于相关历年内因下列原因而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期间,亦视为身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时间,为此声请人必须自行提供充分证明:
就读由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高等教育课程 ( 可透过“一户通”办理 )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帐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6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9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6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 声请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办理;
- 如有需要,声请人亦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声请书(RP-09);(填表样本)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2026年由校方发出或网上印制的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的成绩单或在学证明(在学证明范本),其内必须载明学校名称、与声请人澳门居民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学生证编号、在学时段、学科/学系名称(须为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高等教育课程)。不接受学生证或学费单。(如在2025年1月至12月内完成课程,须提交相关的毕业证书副本。)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住院 ( 可透过“一户通”办理 )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帐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6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9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6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 声请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办理;
- 如有需要,声请人亦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声请书(RP-10);(填表样本)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由医疗机构或医生发出于2025年的医院住院证明,须注明与声请人澳门居民身份证一致的患者姓名、住院时段,并有医院盖章及签发日期(住院证明范本)。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居于内地且年满六十五岁 ( 可透过“一户通”办理 )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帐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6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9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6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 声请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办理;
- 如有需要,声请人亦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声请书(RP-11);(填表样本)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居于内地的证明文件,可选择递交:
- 由内地民政部门、居委会、村委会或院舍发出的居住证明(如到前台可提交副本,须出示正本核对;邮寄方式必须提交正本)。须使用机构信笺,内容包括:签发机构的全名、地址及电话、与声请人澳门居民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居内地的时段及内地住址,并有机构盖章及签发日期(居住证明范本);或
- 填写声请书(RP-11)中的在内地居住情况,须提供两名18岁或以上澳门居民作证人(证人必须签署作证),并提交证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居于内地且未满六十五岁,但基于健康原因,尤其是须接受非住院护理、姑息治疗、康复服务或须家人照顾 ( 可透过“一户通”办理 )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帐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6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9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6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 声请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办理;
- 如有需要,声请人亦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声请书(RP-12)(填表样本),说明患病名称及因该疾病而居内地的理由;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由内地医院发出于2025年的患病证明,须注明与声请人澳门居民身份证一致的患者姓名、患病名称、患病时段(年/月/日)、需接受何种治疗以及疾病的严重程度(需注明该疾病对患者是否构成行动不便或须家人照顾)(患病证明范本);
- 由内地民政部门、居委会、村委会或院舍发出的居住证明(如到前台可提交副本,须出示正本核对;邮寄方式必须提交正本)。须使用机构信笺,内容包括:签发机构的全名、地址及电话、与声请人澳门居民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居住时段及内地住址,并有机构盖章及签发日期)(居住证明范本);如无法提供居住证明,须提供两名18岁或以上澳门居民作证人(证人必须签署作证),并提交证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为在社会保障基金注册的雇主提供工作 ( 可透过“一户通”办理 )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帐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6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9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6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 声请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办理;
- 如有需要,声请人亦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声请书(RP-13);(填表样本)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外地雇主2025年期间营运证明,如:营业税单、年度报告,须由当地政府发出或具政府盖章;
- 本地雇主与外地雇主2025年期间的关系证明副本:
- 倘属相同个人企业主或有相同股东的情况,须提交2025年与外地雇主有相同股东的证明,如2025年的年度报告;
- 倘属代理关系,须提交2025年与外地雇主属代理关系的证明文件,如代理合同;
- 倘属分支关系,须提交2025年与外地雇主属分支关系的证明文件,如2025年的年度报告;
- 倘属没有外地雇主,须提交声明书(R/13-A)(填表样本)由社会保障基金及相关部门核实具体的工作内容及关系;
- 声请人于2025年在外地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副本或发薪纪录副本。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负担居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配偶、任一亲等的直系血亲或姻亲的主要生活费而在澳门以外地方工作 ( 可透过“一户通”办理 )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帐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6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9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6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 声请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办理;
- 如有需要,声请人亦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声请书(RP-14);(填表样本)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被负担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及与声请人的关系证明副本;
- 倘所负担生活费亲属已去世,须提交死亡证明;
- 负担主要生活费的证明文件(如2025年的汇款单,单据须显示声请人及所负担生活费亲属的姓名);如无法提交证明,须清楚说明原因并提供两名18岁或以上澳门居民作证人,以及提交证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声请人的工作证明:
6.1. 属受雇工作者,须提交职业税单、当地社会保险供款纪录或工作证明文件(不接受劳动合同),并须注明声请人的身份资料、任职时段及职位、公司名称及地址;
6.2. 属自营者或自雇人士:- 属有限公司,须提交2025年的营业执照、营运证明及具股东身份的证明文件,如年度报告或周年报表;
- 属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须提交营业执照及2025年的营运证明,如税单;
- 倘被负担主要生活费的亲属正就学,须提交2025年1月至12月的成绩单或在学证明副本。如在外地升读高中或大学,须同时提交亲属在澳或合作区就读初中及高中成绩单或毕业证书副本;
- 倘被负担主要生活费的亲属在外地入住医院,请提交由医院发出的住院证明(住院证明范本);
- 倘被负担主要生活费的亲属居于合作区,须提交2025年1月至12月居于合作区的证明,如由居委会发出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明范本)、教育机构发出的在学证明或成绩单(在学证明范本)、税单(范本)、内地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纪录(范本)或工作证明文件。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公务、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服务而担任职务或履行其他公务 ( 可透过“一户通”办理 )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帐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6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9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6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 声请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办理;
- 如有需要,声请人亦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声请书(RP-15);(填表样本)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2025年在外担任职务或履行公务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居住、工作或就读由当地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课程 ( 可透过“一户通”办理 )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帐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6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9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6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 声请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办理;
- 如有需要,声请人亦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声请书(RP-18);(填表样本)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声请人的居住、工作或就读证明:
- 属居住者,须提交由内地民政部门、居委会、村委会或院舍发出的居住证明(如到前台可提交副本,须出示正本核对;邮寄方式必须提交正本)。须使用机构信笺,内容包括:签发机构的全名、地址及电话、与声请人澳门居民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居内地的时段及内地住址,并有机构盖章及签发日期(居住证明范本);或
- 属工作者(包括受薪股东的情况)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及倘有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副本,以及2025年的税单(范本)、内地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纪录(范本)或工作证明文件(不接受劳动合同);或
- 属在学者提交成绩单或在学证明:2026年由校方发出或网上印制的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的文件(在学证明范本)。不接受学生证或学费单。(如在2025年内完成课程,须提交毕业证书副本。)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基于人道或其他适当说明的理由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帐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6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9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6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声请人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声请书(RP-08)(填表样本),详述 2025年内声请人身处澳门不足 183日的原因,并须说明主要家庭成员于2025年的居住情况以及因有关原因身处外地前12个月是否常居于澳门,该期间的职业及住址,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 (患病证明范本);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身处澳门特别行政区至少有183日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帐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6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9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6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声请人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声请书(RP-05)(填表样本),请详细说明于2025年在澳门居住的时段、生活、健康及工作的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倘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证件须提交相关证件副本。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