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声明异议–主张权利声明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不被列入分配款项名单的帐户拥有人可向社会保障基金提出声明异议,如帐户拥有人去世,可由其配偶、第一亲等直系血亲或继承人代为提出声明异议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声明异议 – 主张权利声明书 (C/15)(填表样本)
2. 声明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3. 帐户拥有人死亡证明文件影印本;
4. 倘与已故帐户拥有人的关系为配偶或第一亲等直系血亲,须递交关系证明文件影印本;
5. 倘属已故帐户拥有人的继承人,须递交确认继承人资格公证书影印本或司法证明影印本 ( 须出示正本核对 ) 。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查询申请进度:可前往服务点或致电(853)2853 285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