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社保介紹央積金法律草案籲社會多關注了解

2016-06-13

社會保障基金今(13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傳媒介紹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草案內容,同時回應社會就草案提出的意見及建議。中央公積金制度是重要的社會政策,社保基金重視不同的聲音,亦期待透過溝通,使制度更順利推行,又鼓勵市民日後更多了解制度內容,加強對個人養老保障的認知。

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容光耀在致辭時表示,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草案日前在行政會討論完成,已經送交立法會待討論。草案與2014年諮詢方案的分別,主要是改以最低工資作為僱主僱員共同供款計劃中供款上下限的依據,以及採納了權益歸屬方案來計算僱員於勞動關係終止時,可以取得僱主供款的累計權益。

社會上就法律草案內容提出了不少意見和建議,包括希望盡快強制實施、同意或不同意採納權益歸屬方案、以及關注到非全職工作者在中央公積金制度中是否得到足夠保障等。容光耀表示,中央公積金制度首階段以非強制性方式實施,主要是考慮到現時本澳經濟處於調整期,中小企業經營困難,強制實施將會對中小企業構成巨大壓力;而中央公積金制度設立的目的,是保障僱員及個人的退休生活得到更好保障,以此原則出發,政府認為採納權益歸屬方案會較符合立法原意;至於非全職工作者方面,政府明白個別行業有其獨特性,但現階段希望先儘快推出央積金制度,待日後非全職工作制度出台,再為非全職工作者訂定合適的行業計劃。

容光耀表示,現時約有四成本地僱員受到私人退休金制度的保障,私退金制度2009至2014年平均總資產回報約為3.68%,政府會著力推動已設立私退金制度的僱主加入央積金制度。關於制度初期以非強制方式實施,能否有效吸引中小企加入制度,容光耀相信,除僱主加入制度會獲得稅務優惠外,在人資短缺的現況下,提供包括央積金保障等員工福利較佳的企業在勞動市場會佔有優勢,形成良性競爭,進而推動更多僱主加入,而央積金制度亦可為其提供設立制度的範本及協助。

社會保障廳廳長楊婉麗在會上亦介紹了央積金制度的詳細內容,包括公積金個人帳戶的組成、供款管理及投放,以及私人退休金制度與中央公積金制度的銜接方式等。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是養老保障體系中的重要政策,關係到澳門居民的養老福祉,社保基金期望市民對有關制度多點關注和認識,以加強對個人養老保障的認知。

  • 新聞發佈會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