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鼓勵性基本款項

鼓勵性基本款項為一項單一的金錢給付,金額為一萬澳門元。

分配要件

在發放款項當年的一月一日仍在生,並在前一曆年內同時符合下列要件的帳戶擁有人,享有一次性獲發放鼓勵性基本款項至其政府管理子帳戶:
1.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年滿二十二歲;
3. 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特別行政區。

過渡規定

根據第7/2017號法律,公積金個人帳戶鼓勵性基本款項的發放,視為向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作出的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