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簡介

第7/2017號法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簡稱“非強制央積金”),及第33/2017號行政法規《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補充規定》於2018年1月1日生效,是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的第二層,旨在加強本澳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障,以及對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作出補足。

非強制央積金分為分配制度供款制度分配制度是特區政府在財政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允許下,向合資格的本澳居民作出鼓勵性基本款項和預算盈餘特別分配,由社會保障基金管理;而供款制度是制度的核心部分,形式是通過僱主及僱員共同供款,或居民以個人供款,並由合資格的基金管理實體管理,透過投資退休基金,為本澳居民養老生活提供更充裕的準備。一般情況下,年滿65歲的帳戶擁有人方可申請提取其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內的款項。

更新日期: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