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住澳門領取廣東省職工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辦理對象 : |
居住澳門領取廣東省職工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
辦理方式 : |
當事人親臨社會保障基金指定辦事處及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證明文件辦理。 |
辦理地點及辦公時間: |
1.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早上九時至一時; 星期一至四: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 星期五: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2. 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大樓1樓社會保障及就業專區;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早上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照常辦公);
3.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專區)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早上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照常辦公); |
辦理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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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廣東省領取職工基本養老金人員須親臨上述澳門社會保障基金辦事處; 2. 填寫《澳門居住人員在生證明協查表》並於協查表內簽名; 3. 須出示有效的內地居民身份證正本,倘沒有內地居民身份證,請出示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 4. 完成辦理後有關資料將由澳門社會保障基金送往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辦理人無須再向該局遞交證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