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澳门领取广东省基本养老金人员办理在生证明

为加强粤澳两地合作,方便两地养老金受领人办理在生证明,广东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保障基金互为异地协查的有效机构,协助居住广东省境内的澳门养老金(或残疾金)受益人或居住澳门的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办理在生证明。

 

办理对象 :

居住澳门领取广东省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办理方式 :

当事人亲临社会保障基金办事处及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办理。

办理地点及办公时间:

1. 澳门马忌士街2至6号望德堂区办事处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早上九时至中午一时;
    星期一至四: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五时四十五分;
    星期五: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五时三十分。
2. 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1楼P区社会保障事务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早上九时至下午六时(中午照常办公)
3.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早上九时至下午六时(中午照常办公)


办理手续 :
 

1.  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须亲临上述澳门社会保障基金办事处;
2.  填写《澳门居住人员在生证明协查表》并于协查表内签名;
3.  须出示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正本,倘未能提供,请出示有效的(内地)社会保障卡/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正本

4.   完成办理后有关资料将由澳门社会保障基金送往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人无须再向粤方递交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