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澳门领取广东省基本养老金人员办理在生证明
为加强粤澳两地合作,方便两地养老金受领人办理在生证明,广东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保障基金互为异地协查的有效机构,协助居住广东省境内的澳门养老金(或残疾金)受益人或居住澳门的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办理在生证明。
办理对象 : |
居住澳门领取广东省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
办理方式 : |
当事人亲临社会保障基金办事处及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办理。 |
办理地点及办公时间: |
1. 澳门马忌士街2至6号望德堂区办事处 |
办理手续 : |
1. 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须亲临上述澳门社会保障基金办事处; 4. 完成办理后有关资料将由澳门社会保障基金送往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人无须再向粤方递交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