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專家來澳分享強積金實施經驗

2016-07-21

社會保障基金日前邀請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代表陳安定來澳介紹強積金制度,藉以讓居民瞭解公共退休保障計劃對支援退休生活的重要性。陳安定認為,實施強制性的個人或職業退休保障計劃乃是全球趨勢,完善的退休保障制度須由多根支柱共同運作、互相補足。 

由社保基金主辦,“香港強積金制度的發展及於退休保障中的角色”專題講座於本月16日假旅遊活動中心舉行,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代表陳安定擔任主講嘉賓。講座吸引近90位觀眾出席,包括銀行及金融業界專家、從業員、學者及社團人士。 

在退休保障的政策上,港澳兩地奉行世界銀行倡議的多根支柱模式,強制性供款、由私營機構管理的強積金計劃在香港屬於第二支柱,其他支柱包括由政府用稅收支付的社會保障計劃、個人的自願性儲蓄或家人支援,以及政府通過房屋、醫療、福利服務提供的長者照顧。陳安定表示,完善的退休保障須由多根支柱共同運作、互相補足。 

澳門現正進行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立法,長遠目標是將制度過渡至強制性,建立退休保障的第二條支柱。陳安定指出,全球首個設立第二支柱制度的國家是智利,其於1981年推出相關制度,而直至2014年,採用第二支柱制度的國家或地區合共有32個,越來越倚重第二支柱提供基本退休保障成為全球趨勢。 

陳安定認為強積金制度的其中一項優點,是當計劃成員定期向強積金基金作出供款時已運用了平均成本法來投資,這種審慎的理財技巧長遠而言可將購入基金單位的成本價“拉勻”,緩和短期市場波動對投資的影響,減低投資風險。 

社保基金舉辦是次活動目的是借鑑香港強積金的實施經驗,讓居民瞭解公共退休保障計劃對支援退休生活的重要性。特區政府於2008年提出構建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包括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及第二層中央公積金制度,以令居民得到更完善的養老保障。第二層中央公積金制度會以非強制性方式先行,其後逐步過渡為強制性,相關法律草案早前已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現正進行細則性審議;待法律生效之後,加入的成員將可透過央積金平台進行退休投資儲蓄。社保基金鼓勵市民多瞭解相關制度,並將持續進行公眾理財教育的工作。

  • 主講嘉賓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代表陳安定先生
  • 講座現場情況